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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9/30 20:54:00

对比中药和西药,细心的消费者会发现,西药说明书的“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总是一大堆看不懂的文字,尤其是“不良反应”一栏的内容,看得人肝颤。而中药说明书里,这几项内容经常是“尚不明确”,也就这么稀里糊涂吃了。如何看待这些“尚不明确”,“尚不明确”到底是安全还是不安全?

一、中西药说明书反差显著

首先目前生效的法规中,并没有说中药说明书“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写“尚不明确”违法,并且很多知名的中成药(片仔癀等),其中也包括含毒性中药原料朱砂雄黄的一些品种(如安宫牛黄丸),都这样卖了好多年了,没有一个因为这个“尚不明确”而下架处罚的。

但是随便一个西药,无论是习以为常的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还是大家觉得很安全的生理盐水(氯化钠+水),说明书上“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都一大串密密麻麻的文字,不良反应里都还写得挺吓人的。其实用起来,似乎也没有那么多悬乎的事情。但是对于某些治疗癌症等大病的西药,有些副作用或者不良反应,多多少少还是会应验的!

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事情就这么个事情,中医黑经常拿这个来攻击中医药,作为中药粉,其实我也也认为中药做到这种程度是不够的。看起来这么关键的信息,人命大于天,对于不太了解的中药的普罗大众,不能总是“尚不明确”吧?

二、将来,如果还是“尚不明确”,可以明确地说,违法了!

放心,无论是中医黑不满意还是中医粉不满意都不重要,人民的健康安全最重要,国家已经在出台政策了,以后如果还是“尚不明确”,管你是什么老药新药,国家都不会让你这么“尚不明确”地卖药了!

年2月1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已经给这种“尚不明确”行为设定了终止日期,给所有中成药生产企业设置了3年的期限来明确这些“尚不明确”的事项。

第七十五条持有人应当加强对药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加强对安全性风险的监测、评价和分析,应当参照相关技术指导原则及时对中药说明书、、进行完善。中药说明书、、中任何一项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满3年后申请药品再注册时仍为“尚不明确”的,依法不予再注册。

这个“专门规定”将于年7月1日起实施,也就是说到了年7月1日,如果还是“尚不明确”,这个中成药药将不能注册,不能注册,就拿不到国药准字,拿不到国药准字的中成药,就成了假药!

所以,这3年里,无论是系出名门的明星药,还是碌碌无名的普药,都药通过临床或非临床等手段研究这些药物的“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让吃药的人,心里更明确,用药更安全!

三、如何看待过渡期的“尚不明确”?

作为个人从业经验来看,中药的安全性还是较高的,就算是欧洲或者美国,把传统植物药作为不需医生处方的OTC管理或者作为膳食补充剂管理,根本都没有作为主流的药物(欧美主流药是西药化学药)看待所以,即便现在“尚不明确”,消费者还是可以比较放心地遵照医嘱服药。

西药的副作用或是不良反应倒是比较严重的,因为西药是高度提纯纯化的人工后天产物。中药是来自天然成分,尽管成分复杂,但是其中每一种成分都含量很低,且很多经过了上千年的人用历史。

历史上中医药也是有毒性等相关安全性的研究,中药也不是没有不良反应或者禁忌、注意事项,比如吃阿胶多了,消化不良肠胃不适。吃人参不吃萝卜等,只是这些研究相对零散。满足不了当前严格的安全管理要求,因为现在“人民至上”,对人民健康安全,要求更严格一些,是可以理解的。

对于中医粉,我还想说一句。国家要求今后消灭中药“尚不确定”的项目,应该理解为中药安全性的进一步提升,不能过度解读为“西管中”。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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