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自古称之为天子,乃天的儿子也。帝王们最大的心愿,就是与天齐寿,希望与传说中的玉皇大帝一样长生不老,于是专供皇帝服食的仙药就出现了。作为“千古一帝”的秦始皇拥有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帝国,这个帝国中的山岳河流、一草一木、一人一物莫不属于他一个人所有。所以,秦始皇要长生不老、益寿延年的想法就更加迫切了。于是,有的方士为他炼丹采药,有的术士为他出海求仙。那么,所谓的仙药真的可以使人长生不老吗?这些仙药到底是什么玩意呢?
桓宽在《盐铁论》中说“仙人食金饮珠,然后寿与天地相保”。作为“千古一帝”,秦始皇当然想“寿与天地相保”了,所以他才不惜任何代价地寻找仙丹仙药。我国古代方士所宣称的仙丹大都是通过现代的所谓化学方法炼成的,其中的成分无外乎是一些可以入药的物品。
《神农本草经》的记载更证实了仙丹里多是一些玉石成分。其中被列为上品的可炼成仙丹的物质有:玉泉、丹砂、水银、空青、曾青、白青、云母、朴消、消石、矾石、滑石、紫石英、白石英、青石脂、赤石脂、*石脂、白石脂、黑石脂、太一禹余粮、禹余粮、雄*等,多达21种。这些物质在今人看来,不过是一些普通的药用物品,有的甚至有剧毒,但古代的方士却将之当成秘方,炼制给帝王们服食。
这种行为带有很大的欺骗性,是欺君之罪,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吃仙丹长寿,是皇帝自欺欺人,妄想长寿,结果往往因为中毒而一命呜呼。丹砂,是古代仙丹中最主要的成分之一,古人视之为宝,《神农本草经》称:“丹砂味甘微寒。治身体五脏百病。养精神、安*魄、益气、明目,杀精魅邪恶*。久服通神明不老。”“仙丹”里的另一味重要成分是“水银”,即化学物质汞,有剧毒。
据说,秦始皇当年营造陵寑时,即在陵中注入水银以防盗。中国传统医学认为,“水银主治疥瘙痂疡百秃,杀皮肤中虫虱”,还将之作了打胎药来使用。古代的炼丹术士另有发现,认为水银能“杀金银铜锡毒,熔化还复为丹,久服神仙不死”。追求长生不老、寿与天齐的皇帝当然不止秦始皇一个人,在后世的众多帝王君主中,重蹈秦始皇的覆辙的皇帝有数十人之多。
在明朝,大臣杨最劝谏明世宗朱厚熜不要服食丹药,遭杖刑而死。由此可知,迷恋于虚无缥缈的长生不老之道的皇帝还真是不一而足。然而对于秦始皇来说,他不但专注于炉鼎丹药,同时他也将目光聚焦于有着神仙岛屿的海上。徐福,是一个头脑聪明、胆大心细的方士,他得知秦始皇憧憬长生不老的神奇。
于是在公元前年来到秦王的宫廷,声称《山海经》上面记载的蓬莱、方丈、瀛洲三座仙岛就在东方海中,他愿意为秦始皇去那里取来不死之药。秦始皇大喜,于是就完全答应了徐福提出的所有出海条件,让他出海访仙人,求不死之药。《山海经》那么,在东方海中的诸多岛屿中,真的会有仙人的存在吗?真的有神奇玄妙的“不死之药”吗?答案当然是没有,这些不过是痴人说梦罢了,这也就能解释徐福东渡一去不回的原因了。
没有神仙、更没有“不死之药”,而花费巨万,而且说得天花乱坠,大大地吊起了秦始皇胃口的徐福,也就只好“小卒过河不悔还”了。然而,近来却有学者提出,东海诸岛虽然没有神仙存在,却有“不死之药”的存在。日本“徐福会”理事重村定夫先生曾经发表了一篇文章,他认为,这种神奇的不死药,不但存在,而且就出产在他的故乡祝岛。
自古以来就流传,在它的腹地深谷有一种神奇的植物果实,俗名“窠窠”,日本古书中名为“千岁”,大小如核桃,汁浓味甘,据说食用可保千年不死,闻一闻也可以增寿三年三个月。据说,19世纪末,日本植物学家牧野富太郎曾经慕名前往祝岛,一方面进山寻找,另一方面在民间进行探听。经过艰苦工作,牧野富太郎发现在祝岛民间,有许多老人喜爱用一种极为特殊的植物的枝条制作手杖,这手杖称为蓬莱杖。
据民间传说,这种蓬莱杖植物的果实叫做“千岁”,食之可以轻身却病、益寿延年,更有甚者还传说吃了“千岁”可以长生不老、寿与天齐。后来,牧野富太郎采到了“千岁”的标本,并经过多方的考证和推断,断定这“千岁”就是“不死之药”。但“千岁”究竟是什么呢?
经过专家鉴定,这种“千岁”的确是一种稀有的植物,藤状灌木。以根和果实入药,具有调中理气、生津润燥、解热除烦、活血消肿之功效。这种果子果肉绿色,果皮软而带毛,今天已经存在人工栽培的品种,果实大小也增大了几倍,常吃可以强身健体,延年益寿……它还有个中国名字,叫做野生猕猴桃。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可就滑天下之大稽了,因为,在秦朝时代,我国陕西秦岭一带就是野生猕猴桃的产地之一,这里也就是咸阳城的郊外呀!当然,徐福东渡所要访求的“不死之药”只是野生猕猴桃的观点只是一家之言,还不能盖棺定论。
古往今来,很多人都在追求所谓的长生不老之药。对于这种行为,我觉得是既可以理解又接受的一种存在,因为我觉得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会渴望去长生不老,因为它对于我们人类仅仅只有几十年的寿命来说,诱惑力太大了。虽然,想法可能是好的,但是,我们必须去回归到现实里去,我们必须要接受我们人类的自然规律,生老病死,没有人能够去打破这一规律。
我觉得上面这张图还真的挺有深意的:出来混迟早要还的,任你上至君王,下至庶民,任你一手遮天还是超脱世外,都难逃最终的宿命。我记得有一个文章里有过这样一句话:人的一生要死去三次,第一次,当你心跳停止呼吸,你在生物学上被宣告死亡;第二次,当你下葬,人们出席你的葬礼,他们宣告,你不复存在了;第三次,是这个世界上最后一个记得你的人,将你忘记。于是,你就真正死去了。
所以啊,与其在意自己是否可以长生不老,不如多去想一想,如何能让自己的生命更加丰富。生死可能是有命的,但过程是你能把握的。
我是辰瑶司,一个愿意将历史和感情相结合的小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