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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amp毒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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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是指药物对机体的损害性。毒性反应与副作用不同,它对人体的危害性较大,甚至可危及生命。为了确保用药安全,必须认识中药的毒性,了解毒性反应产生的原因,掌握中药中毒的解救方法和预防措施。一、毒性的概念在古代医药文献中,药物的毒性或毒药所指甚广,主要有三层含义:1.药物的总称 西汉以前常常把毒药看作是一切药物的总称,《周礼·天官》:“医师聚集药以供医事。”《素问·脏气法时论》:“毒药攻邪,五谷为养,五果为助……”对此,丹波元坚《药治通义》指出:“毒药二字,古多连称,见《素问》及《周官》,即总括药饵之词。”古代毒药概念一方面反映了药食分离在认识上的进步,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当时对药物的治疗作用和毒副作用还不能很好地把握,故笼统称为“毒药”。《礼记》谓:“君有疾饮药,臣先尝之,亲有疾饮药,子先尝之。医不三世,不服其药。”从上述记载中可以看出,当时服用药物是具有相当危险性的事,故人们只能采取比较慎重考虑。

2.药物的偏性 明代张景岳《类经》云:“药以治病,因毒为能,所谓毒者,以气味之有偏也。盖气味之正者,谷食之属是也,所以养人之正气。气味之偏者,药饵之属是也,所以去人之邪气,其为故也,正以人之为病,病在阴阳偏胜耳……是凡可辟邪安正者,均可称为毒药,故曰毒药攻邪也。”而《药治通义》引张载人语:“凡药皆有毒也,非指大毒、小毒谓之毒。”论述了毒药的广义含义,阐明了毒性就是药物的偏性。

有毒药物偏性强,根据以偏纠偏、以毒攻毒的原则,有毒药物有其可利用的一面。古今利用某些有毒药物治疗恶疮肿毒、疥癣、麻风、瘰疬瘿瘤、癥瘕积聚等积累了大量经验,获得肯定疗效。但有毒药物的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比较接近或相当,因而治疗用药时安全度小,易引起中毒反应。无毒药物安全度较大,但并非绝对不会引起中毒反应。3.药物毒副作用的大小 古代还把毒性看作是药物毒副作用大小的标志。如《素问·五常*大论》云:“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把药物毒性强弱分为大毒、常毒、小毒、无毒四类。而《神农本草经》三品分类法也是以药物毒性的大小、有毒无毒作为分类依据的,并提出了使用毒药治病的方法:“若用毒药以疗病,先起如黍粟,病去即止,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为度。”综上所述,古代药物毒性的含义较广,既认为毒药是药物的总称,毒性是药物的偏性,又认为毒性是药物毒副作用大小的标志。而后世本草书籍在其药物性味下标明“有毒”“大毒”“小毒”等记载,则大都指药物毒副作用的大小。随着科学的发展,医学的进步,人们对毒性的认识逐步加深。认为毒的概念是指中毒剂量与治疗剂量比较接近,或某些治疗量已达到中毒剂量的范围,因此治疗用药时安全系数较小;甚至毒性对机体组织器官损害剧烈,可产生严重或不可逆的后果,如出现中毒、致畸、致癌变等现象。链接知识中药的副作用有别于毒性作用。副作用是指在常用剂量时出现与治疗需要无关的不适反应,一般比较轻微,对机体危害不大,停药后可自行消失。如临床常见服用某些中药可引起恶心、呕吐、胃痛、腹泻或皮肤瘙痒等不适反应。用药副作用的产生与药物自身特性、炮制、配伍、制剂等多种因素有关。通过医药人员努力可以尽量减少副作用的发生。此外,由于中药常见一药多效能,如常山既可截疟,又可催吐,若用治疟疾,则催吐就是副作用,可见中药副作用还有一定的相对性。过敏反应也属于不良反应范围,其症状轻者可见瘙痒、皮疹、胸闷、气急,重者可引起过敏性休克,除药物因素外,多与患者体质有关。二、影响毒性的因素产生中药中毒的主要原因:一是剂量过大,如砒霜、胆矾、斑蝥、蟾酥、马钱子、附子、乌头等毒性较大的药物,用量过大,或使用时间过长可导致中毒;二是误服伪品,如误以华山参、商陆代人参,独角莲代天麻使用;三是炮制不当,如使用未经炮制的生附子、生乌头;四是制剂服法不当,如乌头、附子中毒,多因煎煮时间太短,或服后受寒、进食生冷;五是配伍不当,“十八反”“十九畏”中的某些药同用而出现中毒,如甘遂与甘草同用,乌头与瓜蒌同用而致中毒。此外,还有药不对证、自行服药、乳母用药及个体差异也是引起中毒的原因。三、对待中药毒性的正确态度中药的毒性反应是临床用药时应该尽量避免的。应该从储存保管、炮制、剂型、辨证用药等以上导致毒性反应的各个环节进行控制,避免中毒发生。首先要正确总体评价中药毒性。目前中药品种已多达多种,目前有中毒报告的才余种,其中许多还是临床很少使用的剧毒药,可见大多数中药品种是相对安全的,这是中药一大优势,尤其与西药化学合成药造成众多药源性疾病的危害相比,中药安全低毒的优势就更加突出了,这也是当今提倡回归自然,返璞归真,中药受到世界青睐的主要原因。其次要正确对待本草文献记载。历代本草对药物毒性多有记载,这是前人的经验总结,值得借鉴。但由于受历史条件的限制,也出现了不少缺漏和错误的地方,如《本草纲目》认为马钱子无毒,《中国药学大辞典》认为*丹、桃仁无毒等,说明对待药物毒性的认识,随着临床经验的积累、社会的发展,有一个不断修改、逐步认识的过程。相信文献,不能尽信文献,实事求是,才是科学态度。要重视中药中毒的临床报道。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出现了大量中药中毒报告,仅单味药引起中毒就达上百种之多,其中植物药九十多种,如关木通、苍耳子、苦楝根皮、昆明山海棠、狼毒、萱草、附子、乌头、夹竹桃、雪上一枝蒿、福寿草、槟榔、乌桕、巴豆、半夏、牵牛子、山豆根、艾叶、白附子、瓜蒂、马钱子、*药子、杏仁、桃仁、枇杷仁及曼陀罗花等;动物药及矿物药各十多种,如斑蝥、蟾蜍、鱼胆、蜂蛹及砒霜、升药、胆矾、铅丹、密陀僧、皂矾、雄*、降药等。由此可见,文献中认为大毒、剧毒的固然有中毒致死的,小毒、微毒甚至无毒的同样也有中毒病例发生,故临床应用有毒中草药固然要慎重,就是“无毒”的,也不可掉以轻心。认真总结经验,既要尊重文献记载,更要注视临床经验,相互借鉴,才能全面深刻准确地理解掌握中药的毒性,对保证安全用药是十分必要的。要加强对有毒中药的使用管理。此处所称的有毒中药,系指列入国务院《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的中药品种。即:砒石、砒霜、水银、生马钱子、生川乌、生草乌、生白附子、生附子、生半夏、生南星、生巴豆、斑蝥、青娘虫、红娘虫、生甘遂、生狼毒、生藤*、生千金子、生天仙子、闹羊花、雪上一枝蒿、红升丹、白降丹、蟾酥、洋金花、红粉、轻粉、雄*。四、掌握药物毒性强弱对指导临床用药的意义1.在应用毒药时要针对体质的强弱、疾病部位的深浅,恰当选择药物并确定剂量,中病即止,不可过服,以防止过量和蓄积中毒。同时要注意配伍禁忌凡两药合用能产生剧烈毒副作用的禁止同用,并严控毒药的炮制工艺,以降低毒性;对某些毒药要采用适当的制剂形式给药。此外,还要注意个体差异,适当增减用量,说服患者不可自行服药。医药部门要抓好药品鉴别,防止伪品混用,注意保管好剧毒中药,从不同的环节努力,确保用药安全,以避免中毒的发生。2.根据中医“以毒攻毒”的原则,在保证用药安全的前提下,也可采用某些毒药治疗某些疾病。有毒性的药物,大多具有较强的医疗作用。有些药物的毒性,本身就是它的治疗作用所在。因此只要使用得法,往往可获良效。如用雄*治疗疔疮恶肿,水银治疗疥癣梅毒,砒霜治疗白血病等,让有毒中药更好地为临床服务。3.掌握药物的毒性及其中毒后的临床表现,便于诊断中毒原因,以便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抢救治疗手段,对于做好中药中毒抢救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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